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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参评教师本科教学信息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对参评教师本科教学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审核教师(含思政教师)系列以及其它系列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师的本科教学信息。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

三、审核程序

教师在职称评审系统“教学信息”一栏录入有关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负责科室进行分别审核。

四、审核分工

审核类别及要求

审核科室

审核人及电话

1.教学论文:审核时需提供知网链接地址;

2.各级各类教学项目、教学获奖等:省级及以上需要提供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教学科

审核人:李正德

联系电话:85310331

3.本科教学工作量:学院上报,教务处录入;

4.教学质量考核:教务处考核并录入;

5.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标兵等:无需材料;

教务科

审核人:崔荣

联系电话:85310334

6.各级各类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及成果:省级及以上需要提供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7.教材编写:需要提供教材原件及编写字数证明;

课程与教材科

审核人:耿晓丹

联系电话:85310485

8.实习考核:学院上报,教务处录入;

9.各级各类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需要提供教师获奖证书(或批文)或学生获奖证书(或批文);

10.优秀实习带队教师、优秀本科生导师等:无需提供材料。

实践科

审核人:薛滨瑞

联系电话:85310329

五、几点说明

1.如教师在规定时段内未完成审核工作,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按照上述流程及要求到教务处进行补审。

2.如审核项目未列入上述10个项目类别,教师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教学科进行审核(可认定项目)或登记(暂时无法认定项目),登记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认定审核。

3. 审核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东侧教务处各负责科室。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