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对参评教师本科教学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审核教师(含思政教师)系列以及其它系列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师的本科教学信息。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
三、审核程序
教师在职称评审系统“教学信息”一栏录入有关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负责科室进行分别审核。
四、审核分工
审核类别及要求 |
审核科室 |
审核人及电话 |
1.教学论文:审核时需提供知网链接地址; 2.各级各类教学项目、教学获奖等:省级及以上需要提供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
教学科 |
审核人:李正德 联系电话:85310331 |
3.本科教学工作量:学院上报,教务处录入; 4.教学质量考核:教务处考核并录入; 5.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标兵等:无需材料; |
教务科 |
审核人:崔荣 联系电话:85310334 |
6.各级各类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及成果:省级及以上需要提供批文或证书复印件; 7.教材编写:需要提供教材原件及编写字数证明; |
课程与教材科 |
审核人:耿晓丹 联系电话:85310485 |
8.实习考核:学院上报,教务处录入; 9.各级各类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需要提供教师获奖证书(或批文)或学生获奖证书(或批文); 10.优秀实习带队教师、优秀本科生导师等:无需提供材料。 |
实践科 |
审核人:薛滨瑞 联系电话:85310329 |
五、几点说明
1.如教师在规定时段内未完成审核工作,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按照上述流程及要求到教务处进行补审。
2.如审核项目未列入上述10个项目类别,教师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教学科进行审核(可认定项目)或登记(暂时无法认定项目),登记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认定审核。
3. 审核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东侧教务处各负责科室。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