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将举行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确保我校考点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实施,同时确保评卷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召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暨评卷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评卷工作协调会
时 间:10月26日(星期二)15:00-16:00
第二阶段: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培训会
时 间:10月26日(星期二)16:00-16: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第二会议室(411室)
三、参会人员
第一阶段:
1.有关校领导;
2.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负责人;
3.教育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心理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等评卷工作负责人;
4.疫情防控指挥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教师教育处等单位负责人。
第二阶段:
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人员。
四、会议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在会场门口进行测温、签到;
2.参会人员须本人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参会,会后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本人。
教师教育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