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通知

部门:团委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

校内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定于2021年12月11日召开我校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预备会议

时 间:12月10日(周五)19:00—21:00

地 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剧场

参加人员:

(1)全体代表;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人员;

(2)校团委全体干部。

2.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时 间:12月11日(周六)9:00—10:00

地 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剧场

参加人员:

(1)全体代表、特邀嘉宾、列席代表;

(2)相关校领导;

(3)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会(妇委会)等单位负责人;

(4)各学院、中心(所)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团委(总支)书记;

(5)校团委全体干部。

3.分团讨论会议

时 间:12月11日(周六)10:00—11:00

地 点:各分团讨论会议室

参加人员:

(1)全体代表;

(2)各学院团委(总支)书记。

4.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时 间:12月11日(周六)11:00—12:00

地 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剧场

参加人员:

(1)全体代表;

(2)校团委全体干部;

(3)各学院团委(总支)书记。

5.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 间:12月11日(周六)14:30—16:30

地 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参加人员:

(1)全体委员;

(2)分管校领导;

(3)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负责人;

(4)校团委全体干部;

(5)各学院团委(总支)书记。

二、参会须知

1.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代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和团委(总支)同意,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履行请假手续。

2.请参会代表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区域就座。各代表团履行签到手续,由团长负责签到。全体代表大会签到地点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会场入口处。

3.学生代表大会期间,请雁塔校区学生代表凭代表证按规定时间、地点乘车。乘车时间:12月10日17:00,12月11日7:00,乘车地点:雁塔校区西停车场。



党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