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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传承的力量》成果展示活动作品报送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

各单位、全校师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活动组织工作,充分挖掘美育体育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成果,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大学生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集中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将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相结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为代表的各教育环节。

二、活动主题

我们的节日

三、组织机构

1. 组织单位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研究生院

2. 承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3. 配合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内容要求

1.展示内容应为直接反映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成果的节目。

2.展示内容应直接反映节日文化,并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3.展示内容可以为其他网络喜闻乐见的体育、艺术等传统文化教育成果的节目。

4.展示活动形式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手工艺、传统体育项目、大课间展示等形式不限。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分为视频作品和图集作品两种。

(二)格式要求

1.视频作品:单个作品不超过5分钟(建议3-5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

2.图集作品:jpg或png格式,最短边不低于3000px,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每组图片不超过10张。

六、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1.第一课堂相关作品报送(课堂教学+实践)

(1)吟诵、皮影、戏曲类作品

承办单位:文学院

联 系 人:刘军华    联系电话:13484926011

邮    箱:liujunhua@snnu.edu.cn  

(2)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作品

承办单位:音乐学院

联 系 人:马文飞    联系电话:029-85310111

邮    箱:yyxyjx@snnu.edu.cn  

(3)朗诵、话剧类作品

承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联 系 人:何明家    联系电话:15991165905

邮    箱:417487592@qq.com

(4)体育类作品

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联 系 人:王一喆    联系电话:13700237414

邮    箱:wangyizhe@snnu.edu.cn    

(5)美术类作品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联 系 人:刘鑫山    联系电话:17791436816

邮    箱:2249519175@qq.com  

2.第二课堂相关作品报送(社团类活动)

承办单位:校团委

联 系 人:王靖雯    联系电话: 029-85310386

邮    箱:tuanwei@snnu.edu.cn  

3.微博话题展示

(1)承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 莹     联系电话:13379050465

邮    箱:254008848@qq.com  

(2)配合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校团委

(3)发表方式:进入“传承的力量”官方网页(http://chuancheng.cyol.com/),登录微博平台在#青年眼中的传承#、#传承的力量大#两个话题下发表相应内容展示。

(4)展示内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微博随手拍联动。展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等相关内容,展示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

(二)工作安排

结合我国传统节日时间节点,本次活动拟定分为四个批次进行。

1.作品征集

(1)征集对象

本次展示活动类型为群体性节目,每个节目都需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节目类型如指导教师负责的体育或美育等课程为单位的群体性学生展示节目、体育艺术社团(俱乐部或相关组织)节目、体育艺术专业类节目、其他有组织的各类型艺术体育活动等。

(2)征集时间

第一批次:4月8日——5月6日(端午节)

第二批次:5月6日——6月3日(七一建党节)

第三批次:6月3日——8月12日(教师节、中秋节)

第四批次:8月12日——9月2日(国庆节)

主题以对应括号中的为主,但不局限于此,请各承办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完成作品征集。

2.作品遴选与审核

(1) 遴选与审核要求

各相关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分批次对作品材料进行遴选。各相关承办单位党委应对视频、图片等内容进行政治性把关。

(2)遴选与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5月10日前(端午节)

第二批次:6月7日前(七一建党节)

第三批次:8月17日前(教师节、中秋节)

第四批次:9月7日前(国庆节)

主题以对应括号中的为主,但不局限于此,请各承办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完成作品遴选与审核。

3.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

由各承办单位自行安排报送。登录“传承的力量”官方网页(http://chuancheng.cyol.com)进行注册并按步骤提交作品相关内容信息。

(2)报送时间

第一批次:5月20日前(端午节)

第二批次:6月17日前(七一建党节)

第三批次:8月27日前(教师节、中秋节)

第四批次:9月17日前(国庆节)

4.作品备案

请各承办单位各批次将作品报送情况报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备案。

(1)提交时间

第一批次:5月24日前(端午节)

第二批次:6月21日前(七一建党节)

第三批次:8月31日前(教师节、中秋节)

第四批次:9月21日前(国庆节)

(2)提交内容

提交内容包含:作品(视频或图集)、陕西师范大学参与第五届《传承的力量》文化成果展示活动作品清单(附件2)、指导教师与参与学生信息表登记表(附件3)三项。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序号-报送单位-作品名称”,作品序号应与附件2活动作品清单中的序号一一对应,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m517@snnu.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承办单位在推荐报送前对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作品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彰显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请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各批次活动的作品征集、遴选、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和有关教师高度重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认真做好作品编排、打磨工作,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联 系 人:索老师  雷老师

联系方式:85319611

联系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研究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