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2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在我校工作满3年或与我校有3年及以上合作经历的外籍教师。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籍教师,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三)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籍教师。
(四)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籍教师;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籍教师。
(五)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的外籍教师。
此前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得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二、申报名额
校内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外籍教师。我校报送推荐的外籍教师,将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组织遴选并集中上报至科技部选拔。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准确、真实填写《2022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并撰写《候选专家主要贡献》。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信息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600字以内,范例见附件2。
(二)除填写以上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还需提供:
1.申报人简历及翻译件;
2.申报人护照扫描件;
3.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反映申报人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来陕后解决的重大技术或管理难题的相关材料);
4.主要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5.在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申报人主要贡献的补充说明材料,并对其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术语等作必要的解释说明)。
(三)各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2022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3)“聘请单位意见”处,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3日(周五)18:00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务楼40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Lyx@sn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人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碧瑶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