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帮扶和援助原则
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经济资助到位、技能提升到位、心理疏导到位、岗位推荐到位”的原则,针对尚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精细化”“专业化”的精准帮扶,进一步促进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帮扶和援助内容
1.开展师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掌握“脱贫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等重点群体毕业生情况,为每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指定一名教师为就业导师,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一对一开展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接受帮扶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分别完成3次谈心谈话和3次岗位推荐,指导督促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不少于3次,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宏志助航计划、简历面试指导等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尽快就业。要做好就业招聘信息分地域、分行业统计发布工作,结合每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心理预期、目标去向为毕业生精准推送符合需求的招聘信息。
2.积极开展就业育人活动。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鼓励其充分利用各类政策性岗位,积极投身“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大力宣讲朋辈典型事迹,增强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帮助其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念。
3.加强市场开拓。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广泛走访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走访深化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市场化就业渠道。要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岗位,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要动员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
4.及时跟进毕业生就业进展。各培养单位要建立2025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附件1),对于当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要分别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附件2)。登记卡“毕业生基本信息”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毕业生填写,填写后将登记卡分发给就业导师,由就业导师记录毕业生就业进展和帮扶工作情况。各培养单位要定期督促检查就业导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登记卡填写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台账。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摸底、汇总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填写《2025届重点群体毕业生信息台账》(附件1),于4月21日前将《2025届重点群体毕业生信息台账》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西2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nnujyzx@sn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困难群体毕业生台账;6月20日前将《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西208办公室。
2.切实维护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要及时梳理招聘单位“黑名单”,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
3.撰写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典型案例。各培养单位要持续凝练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发送至招就处邮箱:snnujyzx@snnu.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