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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西安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部门: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

各培养单位、2025届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

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学籍在我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于5月3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有“*”标记均需填写),电子免冠证件照(无底色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

(二)院系初审。各培养单位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附件2)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统一申报。6月12—17日,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自带笔记本电脑到招生就业处西208办公室现场进行系统申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需提供: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本人签字、培养单位在申请表申报单位处签字盖章)。

2.《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JPG、PNG格式的电子扫描版(文件名以学号+姓名+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命名)。(注意:上传附件大小是5M以下)

3.电子免冠证件照(JPG、PNG格式、无底色要求、以学号+姓名命名)。(注意: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大小是500kb以下)

4.《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四)学校审核。招生就业处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四、其他事项

1.我校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申报地区优秀人才,其余人员可申报实用储备人才。

2.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3.“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打印方式:①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进入“微官网”,在“办事”一栏的“人事人才”处选择“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登录个人账号进行下载打印。②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个人服务”项,进入“人事人才”后在“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处登陆个人账号进行下载打印。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吴乐 周天

联系电话:029-85310327


招生就业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