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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6-11 浏览:

各学院(部)、全体教师:

  为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数智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9年)》(陕师校发〔2025〕55 号)加快人工智能在人才培养中的创新应用,学校以教育部高教司第三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校级“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面向全体本科教学单位,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教育语料库:基于教育场景需求建设的各学科专业类的专业知识、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的自主可控高质量多模态语料库,包括慕课、数字教材、学术资源、课堂实录、实验操作视频、学生管理数据、教师发展数据等。

  (二)教育图谱:通过知识图谱关联学科知识点、能力图谱映射技能层级、素质图谱整合核心素养与价值观指标,支撑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及精准教学评估。

  (三)教育领域垂直模型:融合各学科专业教育资源、教育数据,构建基座大模型并进行本地化部署,通过语料清洗和指令微调,实现个性化场景需求。

  (四)数智化实践教学:打造云边端协同的智能基座,构建虚实融合的实践场景,通过数字孪生技术精准复现工程实践场景,结合AIGC生成虚拟仿真实验任务,实现多模态交互实践。

  (五)教育智能体: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优化教学过程与评价,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与精准化学习反馈,开展个性化教与学,支撑智能化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

  (六)算力平台:以国产算力或国内外混合算力平台为核心,搭载智能计算引擎,同时兼容公有云弹性扩展与私有化部署模式,形成自主可控的全栈算力解决方案。

  (七)其他教学模式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学院(部)和在职专任教师

  (二)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三)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四)申报者需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并供相应支撑材料

(五)每个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个。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报送所在学院(部)。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部)综合评议应用场景案例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并确定推荐顺序。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对相关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审核。

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6月18日(星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师德审查鉴定意见纸质版(一人一份)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校务楼114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三)学校评选。教务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评选产出校级“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高教司第三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评选

(四)系统填报。获推荐项目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准备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MP4格式)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本单位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推出一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以点带面,助力学校数智赋能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耿晓丹 8531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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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