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此次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
1.资助标准
聚焦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择优遴选25人左右,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资助期2年。
根据陕西省申报要求,我校可推荐3人申报。
2.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博士毕业生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
(2)能够坚守科研一线,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领军才能、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申请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申报范围
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主要资助以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1)在我省重点产业链中承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3)承担或参与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4)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
(二)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1.资助标准
聚焦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等资助20万元、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指标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2)申请人应是经批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四个经济”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领域,精准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实施和重点项目攻关;或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等重大命题,开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需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的研究思路和先进的研究方法;
(4)按在站2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人员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
1.资助标准
对组织承办全省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流动站,视活动情况每期资助5-10万元,不足部分由流动站协调解决。资助经费用于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活动组织、论文审阅编辑、参与人员食宿交通、场地费、资料印制费、布展费、专家讲课费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我校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的举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有关规定,着力提高活动实效。
(四)博士后安家补助
1.补助标准
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
2.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以后从我校出站,2025年6月30日前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的非定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时间
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即日起至2025年9月1日。
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博士后安家补助:即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正反面打印,申请书与佐证材料总计不超过20页),佐证材料包括:进站审核表、进站备案证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等。
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和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可同时申报但不重复资助,未入选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评选范围。如同时申报两个项目,申报材料需分别提交。
2.单位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阅指导。其中,各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至多推荐1人申报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
3.师德师风审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做好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审查。
4.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7:30前将《陕西省博士后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3)、师德师风鉴定意见表、申请书纸质版各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WORD文档(申请人承诺处附本人电子签名;申报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者,合作导师推荐意见处应附电子签名),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由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boguanban@snnu.edu.cn)。
5.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择优推荐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博士后科技服务或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博士后安家补助
符合条件的流动站、有关博士后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联系,按陕西省规定程序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5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及时督促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二)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报书,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三)各单位要对申请人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遴选高水平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四)获得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的人员,其薪酬标准与学校协商后,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进行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雅琪 田潇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陕西省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书
2.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3.陕西省博士后资助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