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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管理岗位干部换届调整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加强风气监督的通知

部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安排,2021年上半年将进行全校管理岗位干部换届调整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换届纪律学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好换届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严肃换届纪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履行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广泛知晓,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入学习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专题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深入细致做好进退留转干部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换届纪律。根据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十个严禁”,结合学校实际,强调“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的具体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利用同学圈、师生圈、老乡圈、朋友圈等搞团团伙伙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或购物卡(券),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中搞串联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聘任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严禁诬告诽谤。对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侮辱诽谤或者打击报复他人,以及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调查和处理的,一律严肃查处。

三、增强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本次聘任,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工作流程长。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责任担当,在新一届干部任职前,要以良好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原岗位,对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到底,不推诿、不拖延。要正确处理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在干部换届调整工作中人心稳定、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对在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者,学校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

各院(部)、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公共财产的管理,切实做到“四个不准”,防止资产流失。一是不准利用干部职位变动之机,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私分公款;二是不准任何单位擅自调换、划拨国有资产;三是不准在学校未批准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各类资产,严禁利用换届之机无偿或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四是不准借换届之机违规报废、报损耗、购买或更换办公设备,所需办公设备在现有物品中调配解决,情况特殊确需购买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因管理不严或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纪委将追究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违纪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全校管理岗位干部换届调整工作的全程监督,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提前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风险点,紧盯关键环节,做到精准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