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新闻网讯 近期,我校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深化校院双方合作进行会商。校党委书记李晓兵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就共建“陕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深入交流。
4月29日,双方签署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并举行“陕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我校副校长陈新兵、王云博出席活动。
巩富文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转化为学术研究的课题,促进法学理论与生态环境科学的深度融合,为生态环境司法裁判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
陈新兵表示,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深化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培养更多具备生态法治理念和实践能力的“环境+法学”复合型人才,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王云博谈到,学校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落实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为法治陕西建设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陕西高院和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秦岭、黄河沿线部分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